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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臺北兒童藝術節「社區藝術演出」徵選辦法


一、目的:
台北市文化基金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提供臺北市民優質的藝術饗宴、豐富本市社區生活、落實藝術教育推廣理念,特辦理「2009臺北兒童藝術節」,並公開徵選優秀表演藝術團隊參加「社區藝術演出」之活動。

二、徵選主題:以「學習關懷」為主題,歡迎各類型演出團體,提出適合親子觀賞之演出作品參與徵選。

三、參加資格:
(一)於國內登記立案之表演藝術團體
(二)具公開表演或策劃製作能力之個人(年滿18歲以上)

四、徵選節目內容及經費:
1、單場演出暨製作費用:22,000-32,000元/場(含稅)
含燈光、音響租借、技術執行及前台服務費用,實際给付經費,視製作內容及演出場地規模而定。

2、演出館舍類別及經費

類別:戶外
預計演出總場次:6
預計單場經費:32,000
預定演出館舍:
---松山區(台北偶戲館中庭)
---士林區(社子花市戶外舞台)

類別:室內150人以下
預計演出總場次:10
預計單場經費:22,000
預定演出館舍:
---文山區(表演36房 2樓)
---北投區(關渡自然公園 視聽室)
---南港區(舊庄圖書館活動中心)

類別:室內150-250人
預計演出總場次:9
預計單場經費:25,000
預定演出館舍:
士林區(義信區民活動中心)
---中山區(台北市立美術館)
---內湖區(台北市立圖書館西湖分館)
---文山區(台北社教館文山分館兒童劇場)

類別:室內300人以上
預計演出總場次:8
預計單場經費:28,000
預定演出館舍:
大同區(大同區公所大禮堂)
---大安區(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)
---中正區(中正紀念堂 視聽室)
---松山區(民生社區集會堂)
---信義區(臺北市信義區公所十樓大禮堂)
---萬華區(萬華區行政中心禮堂)

註:以上演出總場次、場館及經費,如有變動,由本會另行協調安排。

3、本計畫執行方式,說明如下:
(1)演出場地:本會負責協調安排演出場地,場地容納觀眾人數約150-300人。
(2)節目徵選:預計徵選15個演出節目。
(3)演出場次:每團隊演出約6-10場,視演出場地安排而定。
(4)演出內容:以「學習關懷」為主題構想,演出型式不拘。

五、注意事項:

(一)同一申請單位可提出多個演出計畫,數量不限。
(二)本活動文宣品由本會統一製作,演出單位協助分發宣傳。
(三)為使觀眾能夠觀賞不同的節目,請勿提出曾經參與2006年至2008年臺北兒童藝術節之作品或活動。
(四)獲選團隊須配合行政工作包括:
1.專任行政聯繫人員至少一人。
2.參與本會規劃之行政會議。
3.演出現場安排前臺人員至少2人,與本會共同執行觀眾進場服務、演出秩序維持等工作。

六、活動及評選公布時間
● 徵選要點公布時間:2008年12月15日(一)
● 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2009年1月19日(一)止(以當日郵戳為憑)
● 評選公布時間:2008年2月16日(五)前
● 演出期間:2008年7月13日(一)~8月1日(六)

七、報名程序
2009年1月19日(一)前(以當日郵戳為憑),將徵選表格乙式八份及附件一份,郵寄至台北市105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3樓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表演藝術統籌部,並請在信封上註明「2009臺北兒童藝術節-社區藝術演出徵選」。

九、評選流程
由主辦單位邀集兒童藝術教育、兒童戲劇與各類藝術領域專家學者代表五名組成評選小組,依提案內容、團隊執行能力、執行可行性、與民眾參與效益,進行評選。評審時間訂於2009年2月,並於評審後公佈並通知入選團隊。

十、聯絡方式
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表演藝術統籌部 劉麗婷小姐
Tel: 02-25289580 分機 192、193
Fax: 02-25289512
Email: info@taipeicaf.or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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